报名结束 |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垫江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和节能评价技术服务采购 |
采购人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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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98,0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垫江县 |
是否破产业务服务项目采购 | 否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咨询 |
服务内容 | (一)垫江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395号)、《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工作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4〕867号),主要围绕垫江县重点用能单位生产工艺,生产线及主体装置,能源消费及管理情况,产品及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和用能设备更新潜力等方面开展能效诊断,查找能源利用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挖掘高效节能装备和先进节能技术应用潜力。 (二)垫江县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评价。根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2018年第15号)、《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的通知》(渝发改资环〔2025〕616号),主要开展垫江县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审查,含能源消费情况、能源利用效率、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节能效益分析、节能措施等;同时开展垫江县重点用能单位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含能耗强度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源利用效率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等。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要求具有节能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能力的单位,并开展过能效诊断、节能报告编制、评审等类似工作。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20日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服务合同 |
服务金额 | ¥98000元 |
金额说明 | 人民币98000元(大写:玖萬捌仟元整),包含中选单位完成本项目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不另外增加任何费用。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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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5-05-30 09: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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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登录后查看) |
监督举报电话 | (登录后查看) |
备注 | 无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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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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